五部門明確公務用車新能源化時間表
  到2016年政府更新車輛
  新能源車占比要達30%
  昨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公佈了《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方案對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作出全面部署。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務理事賈新光認為,這將對新能源汽車起到更直接、更廣泛的推廣示範作用。記者對其中的4組關鍵數據進行了分析解讀。
  到2016年政府購新能源車占更新總量比例
  30%
  方案提出,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機動車輛應當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同時明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於30%,以後逐年提高。方案還規定了各省區市其他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這3年內購買新能源車的占比,尤其指出在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細微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區域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於15%。
  充電接口與新能源汽車數量比
  1∶1
  新能源汽車使用者的一大顧慮是充電設備配備不足。
  為此,去年發佈的國務院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在北京、上海、重慶等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城市,配套建設充電樁、充(換)電站、天然氣加註站等服務網點,到2015年,形成5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也在今年年初宣佈,將在中心城區打造服務半徑平均為5公里的充電圈,逐步建成公用領域充電設施網絡服務體系。
  在此背景下,方案更是明確提出要實現充電接口與新能源汽車數量比例不低於1:1。
  方案還指出,地方政府要把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作為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建設發展總體規劃中。同時要求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新增或改造停車場,應當結合新能源汽車配備更新計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並配備充電樁等。
  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範圍
  100%
  此次方案明確了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的範圍,即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覆蓋範圍之廣、層級之多尚屬首次。
  據介紹,儘管近幾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迅速,但截至2013年6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的銷量不足2萬輛,而美國當年的銷量為11萬輛左右,日本為5萬輛。中汽協副秘書長師建華認為,中國在新能源汽車上與歐美的差距不像傳統汽車的差距那麼大,因此還有機會。
  政府購買新能源車輛價格上限
  18萬
  為規範新能源汽車採購管理,方案明確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享受財政補貼,其中轎車採購價格扣除財政補貼後不得超過18萬元。
  此外,於7月9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國家將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這樣,不論是政府機構還是公民個人,每購買一輛新能源汽車,將獲得3.5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財政補貼。
  此外,18萬元的標準也符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1.8升及以下排量、價格18萬元以內的“雙18”標準。
  公車示範能否破解
  “久推不廣”難題
  儘管今年上半年國內新能源汽車銷售同比增長2.2倍,但是與同期我國1168.35萬輛汽車銷售總量比,新能源汽車占比還不到0.2%,新能源汽車仍然面臨“久推不廣”的難題。
  在北京,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購車搖號,新能源汽車與傳統汽車冷熱“溫差”凸顯:在6月末的搖號中,個人新能源汽車1666個指標配置仍不需搖號。而對車企來說,新能源汽車仍然只能“賺到吆喝”。一年來推出多款新能源車型的比亞迪,其主打的混合動力汽車“秦”,上半年銷售5357輛,還不到其傳統動力主打車型“F3”半個月的銷量。
  北汽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公共關係部部長胡恩平表示,此次國家有關部委出台政府採購新能源汽車的政策,此前很多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的技術穩定性、續航里程,充電配套等都有擔心,而公車採購開始發力,證明新能源汽車在這幾個方面的穩定性都有很大提升,對私人消費市場的發展無疑有積極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專家指出,本次公車新能源化,將有力破解新能源汽車“久推不廣”難題,新能源汽車一定會迎來私人購買的春天。
  重慶到明年將建275個慢充充電樁
  重慶已建200個交流充電樁,3座綜合充電站,9座快速充電站。
  到2015年將建5座綜合充電站,11座快速直流充電站,275個慢充充電樁。
  江西減免新能源汽車路橋通行費
  《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根據《管理辦法》,省交通運輸廳將提出新能源汽車路橋通行費用減免的方案,此舉意味著新能源汽車路橋通行費將減免。  (原標題:新能源車占比要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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